3、產業集中度不斷提高
“十五”期間,大容量、低投入、先進實用的化纖生產裝備及技術的應用為化纖企業實現規模經濟創造了條件,企業的規模化、大型化進程加快,產能逐漸向大企業集中。2005 年,5 萬噸以上的化纖生產企業由2000 年的24 家增加到93 家,產能占全國化纖產能的比重由2000 年的38.4%提高到86.8%;其中,20 萬噸以上的企業由2000年的4 家增加到22 家,產能占全國比重由2000 年的14.9%提高到47.2%,企業平均規模由28.8 萬噸/年增加到41.3 萬噸/年。2005 年,化纖行業中產能超過40 萬噸的大企業8 家,占行業總產能的比重達23%。隨著化纖企業規模化和大型化,企業的研發能力、技術水平及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明顯提升。
4、資本結構呈現多元化
“十五”期間,特別是入世以來,我國化纖工業改革開放力度進一步加大,國有企業改革步伐加快,民營企業發展迅速,引進外資的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化纖工業資本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改變了以往國有經濟為主體的結構,民營經濟成為行業主體。到2005 年底,化纖工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數量和產能占全行業的比重分別由2000 年的56.8%和49.3%下降到21.2%和27.4%,而同期民營企業的數量和產能占全行業的比重則由2000 年的35.2%和40.8%提高到76.0%和66.8%,化纖工業資本結構進一步呈現多元化,形成了民營企業占主導,國有及“三資”企業共同競爭的態勢。同時,企業的產權主體也呈現多元化,出現了一批混合所有制的化纖企業,大大增強了產業發展的活力。
5、產業集群優勢顯現
“十五”期間,隨著化纖工業市場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市場成為行業資源配置的主導力量。在市場需求的拉動下,我國化纖產業集群在東部沿海地區已經形成,資源得到有效整合,專業分工進一步深化,信息資源利用效率大大提高,交易成本降低,集群地區化纖產業的競爭力明顯提升,大大推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到2005 年底,浙江、江蘇、山東、廣東、福建、上海五省一市化纖產量已占全國的85%,其中,浙江和江蘇兩省就占到全國的68.7%。目前,全國已形成40 余個集化纖原料、面料、服裝生產及產品交易市場為一體、科工貿結合的產業集群,其中39個集中在江蘇、浙江地區。如浙江省杭州蕭山區衙前鎮為中國化纖名鎮,其輕紡化纖產值占全鎮經濟總量的85%,除了化纖、紡織生產企業外,周邊還擁有中國紡織采購博覽城及全國最大的化纖交易市場——錢清市場;浙江紹興縣擁有各類化纖、紡織企業近4000 家,擁有全國最大的紡織品專業市場——中國輕紡城,年交易額超過600 億元。這些各具特色的化纖產業集群已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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