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海洋公益技術應用,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圍繞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開發協調發展,重點實施節能減排、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基于生態系統的海洋管理等技術集成開發與應用推廣,形成海洋管理與生態環境保護技術應用體系,不斷提高海洋保護和管理水平。
1. 節能減排關鍵技術轉化應用
海洋漁業節能減排關鍵技術集成與應用。大力推廣水質凈化、節水節能關鍵技術,積極推廣環保型優質餌料,開發漁船、網箱的節能設施,集成推廣污物資源化利用技術,建立海洋漁業對海域污染及能源消耗的控制模式。
海洋工程和船舶節能減排技術集成與應用。重點實施港口、油氣平臺、人工島等工程建設的節能減排技術和裝備的應用,集成和推廣海洋工程設施的污染物在線實時監測、控制與凈化處理技術及產品。加快船舶節能減排技術和裝備的轉化應用。
沿海城市公共性節能排放技術集成與應用。開發電廠和其他大型工業流程二氧化碳捕獲技術和海上封存等實用技術,研制并應用塑料替代產品和替代技術,集成推廣陸源污水的離岸排放技術;推廣應用城市建筑垃圾、航道疏浚泥等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
2. 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技術集成與應用
生態資源評估技術開發與應用。引進消化并開發一批生態評估與管理系統,建立海洋生態資產評估技術體系,實施關鍵海域的生態資產評估,摸清我國近海生態和資源現狀;開發海岸帶生態系統風險評價與管理技術,提高海洋綜合管理水平。
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技術開發與應用。集成轉化海洋生物資源恢復、瀕危物種保護的技術,重要原良種種質保護技術和兼捕物控制技術;推廣保護區網絡構建技術,實施海洋珍稀瀕危物種保育工程。開發生態綜合修復工程技術與模式,開展受損的濱海蘆葦濕地、紅樹林、海草床、珊瑚礁、河口、海灣、氵舄 湖等典型生態系統修復和功能恢復;推廣應用外來入侵生物控制技術。集成應用海陸協調的環境污染治理、突發性污染事故生物治理、海洋災后恢復等工程技術。
3. 生態化海洋工程技術的集成應用
海岸帶人工生態景觀建設工程技術推廣應用。集成應用灘涂圍墾、濱海公路網絡、河口和低洼岸段海塘等生態景觀式人工海岸建設模式與海岸線科學化利用的相關技術,推進重大生態型工程、宜居型海上城市建設。
海島生態工程建設技術開發與應用。開發推廣“風能產電—海水淡化—植被綠化—島嶼生態”等科技興島模式;加強島嶼周邊海域生物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技術,推進無人島及周圍海域的資源調查、勘探與評價,綜合集成應用重大自然災害應急技術等。
4. 海洋生態化管理技術開發應用
以生態系統為基礎,構建海洋生態化管理技術體系。重點開展海洋生態系統健康和完整性評價、生物多樣性保護、污染物入海總量控制、海域綜合承載力評價和利用、海域使用監控和效能評估、生態補償管理等技術的開發應用;加強遙感、信息等高技術在管理中的應用。
(三)加快海洋信息產品開發,提高海洋經濟保障服務能力
圍繞海洋開發的生態環境和生命財產安全,集成海洋監測、信息、預報等技術,形成業務化示范系統,為海洋工程、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漁業、海洋旅游、海上搜救、海洋管理等提供各種信息服務系統和產品,推動海洋信息產業發展。
1. 開發海洋工程環境服務產品
重點開展海洋工程開發環境分析評估產品;開發適合海上作業所需的深海區海底地形地貌、工程地質環境可視化產品;支持重大涉海工程的海洋環境物模實驗、數值模擬以及環境場試驗;形成海洋環境災害和海洋工程地質評估能力和產品;開發海洋工程腐蝕、污損、疲勞度等在線監測、安全評估與控制技術。
2. 開發海洋交通和漁業的環境服務產品
重點開發中國近海、重要國際海上通道及重點海域的實時海洋環境預報預警和導航服務產品、船舶壓艙水檢測及在線處理產品、漁情監測預報、漁業資源評估等海洋捕撈漁業服務系統。
3. 集成開發海洋災害監測預警產品
重點開發沿海海洋災害監測預警、海洋氣候和極端海洋天氣過程預測、海洋災害頻發區和脆弱區海洋災害風險區劃與評估產品,建立風暴潮、赤潮、溢油、海冰、海嘯、海平面上升等海洋災害應急管理輔助決策支持系統。
4. 優化開發管理決策支持服務產品
重點開發區域海洋環境容量、區域海洋承載能力評估及實用服務系統,優化并綜合應用海洋過程和社會經濟模型,開發關鍵海灣環流與水質預報、海洋污染預報及其損害評估、典型生態狀況及脆弱性和適應性評估、氣候變化對沿岸生態環境影響預測及評估、海砂資源評估等海洋資源環境管理決策支持產品。
5. 開發特定目的的海洋信息服務產品
開發涉海休閑、旅游、運動的環境預報產品;進一步拓展深海與極地海洋活動的環境保障服務領域;增強海上搜救應急預報,失事目標(人、船舶等)的漂移路徑、搜尋范圍的預報以及搜救行動的海洋環境預報等。
(四)構建科技興海平臺,強化科技興海能力建設
充分利用國家、部門、地方的涉海科技基礎條件平臺,結合企業的科技開發基地和試驗場,根據科技興海區域發展目標和科技能力,建設一批成果轉化與推廣平臺、信息服務平臺、環境安全保障平臺、標準化平臺和示范區(基地、園區),形成技術集成度高、帶動作用強、國家和地方結合、企業逐步為主體的科技興海平臺和示范區網絡。
1. 成果轉化與推廣平臺
以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為依托,以地方科技轉化機構、企業科技開發基地和試驗場等為主體,發展建設11個國家級、30個省(市)級海洋科技成果公共轉化平臺和若干專項成果轉化基地。重點領域包括海洋生物工程、海水綜合利用、現代海洋裝備以及海洋儀器實驗等。各省區建立海洋科技推廣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團體、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和中介組織參與海洋科技創新成果推廣應用,支持海洋科技成果推廣中介機構、培訓機構、技術推廣站的發展。
2. 信息服務平臺
充分利用現有的海洋科技條件資源信息網絡,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搭建與海洋經濟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科技興海信息服務平臺并實現業務化運行。重點建設科技興海技術和海洋產業信息服務平臺、海洋科技交易服務平臺、海洋經濟環境保障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海洋經濟決策輔助平臺等。建設1個國家級平臺、3個區域級平臺、11個省(部)級平臺及若干專業化信息服務平臺。
3. 環境安全保障平臺
在優化現有的海洋環境監測和觀測站的基礎上,重點建設海洋開發活動和經濟活動區及重大工程區的監測平臺,利用監測觀測信息傳輸網絡和支撐決策的信息采集系統和網絡,構建適于海洋開發和海洋產業發展的環境安全保障平臺,形成支撐決策的信息采集系統和網絡。在重點河口區、重點養殖區、大型海洋工程實施區、產業聚集區等,與國家和地方海洋監測網絡統籌協調,建設區域性長期立體觀測系統,以及重點經濟活動區的固定斷面與固定點的長期生態環境觀測平臺。
4. 標準化平臺
以海洋標準化體系為基礎,按照科技興海的重點領域和布局,構建國家和區域兩級科技興海標準化平臺網絡。重點建設海洋資源勘探開發、海洋高技術產業化、海洋循環經濟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管理等技術標準體系,強化海洋標準化培訓和推廣應用。建設1個國家級、3個區域級平臺。
5. 基地、園區
建立一批具有輻射帶動效應的科技興海示范區、園區和基地,并隨著科技興海工作的不斷深入,逐步擴大領域和范圍。重點是海洋高技術產業化園區、海洋循環經濟示范區、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模式示范區、海洋高新產業鏈延伸和產業集聚區。
(五)實施重大示范工程,帶動科技興海全面發展
按照科技興海的總體目標和海洋產業的發展需求,通過多種投資方式和強化投入,實施科技興海專項示范工程,帶動沿海地區科技興海工作全面發展,促進海洋經濟向又好又快發展方式轉變。
1. 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開發示范工程
結合海洋生物制品產業園區建設,建立1個~3個技術集成、裝備配套、產業銜接的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示范工程和發展模式。開發以大宗水產品為原料的海洋功能食品、生物材料、精細化工制品、生物活性物質和海洋藥物的綜合利用技術,優化水產品精深加工及水產加工廢棄物綜合利用配套工藝和裝備技術,構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關鍵技術體系,提高水產品精深加工裝備制造能力和海洋生物資源產業化能力。
2. 海水綜合利用產業鏈開發示范工程
通過10萬噸級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技術裝備研發轉化,結合缺水城市臨海、臨港區建設,重點示范海水循環冷卻、海水淡化及濃鹽水的綜合利用技術,優化海水預處理、防腐蝕及防生物附著、設備配套、膜或熱源高效利用等工藝技術。建設海水綜合利用產業鏈區域示范工程,構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關鍵技術體系,構建技術應用—裝備產業化—產業鏈示范相互促進的海水綜合利用產業鏈發展模式,提高海水淡化裝備制造能力和產業化能力。
3. 海水養殖產業體系化綜合示范工程
結合沿海區域海洋生態和經濟發展特征,重點開展海水養殖育種和良種擴繁、高效無公害飼料生產、高效低毒藥物和免疫制品生產、病害綜合防治和產品質量控制等技術開發,并針對工廠化海水養殖、離岸網箱養殖、灘涂和淺海增養殖,建立5個~6個海水養殖產業體系化示范工程,發展環境友好型養殖模式,促進海水養殖技術升級和產業良性發展。
4. 海洋裝備制造業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
在沿海地區具有技術能力和轉化條件的城市,建立海洋油氣開發工程裝備、海底管線電纜鋪設維修裝置的產業化基地,開展海洋油氣資源勘探、深海作業、通訊導航船用電子儀器、機電設備等技術的中試,建立產業化示范工程,推動產業化進程。
5. 海洋監測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對已經形成的海洋監測技術裝備成果進行產品定型和產業化技術開發,在北部海域、東海、南海的適宜海域,建設區域海洋監測示范系統,開展業務化運行示范與評估,全面應用和業務化運行調試各類監測技術產品,并在沿海地區形成應用示范區,形成1個~3個海洋監測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基地,促進海洋監測技術產業化。
6. 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示范工程
以減少資源消耗、降低廢物排放和提高資源利用率為目標,選擇典型臨海工業園區、海島經濟區、海洋旅游區,依托有關地方政府和海洋油氣、化工、臨海電力等重點行業相關企業開展試點,建立示范工程,探索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對于海洋開發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如疏浚泥等),開展綜合利用示范,探索建立海洋資源循環利用機制和海洋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7. 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示范工程
在條件適宜的海島和濱海地區,建立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的試驗基地和示范工程,重點開發風能、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發電和相關配套裝備技術,提高能量轉換效率及抗臺風能力,建立高效多能互補發電示范系統,集成示范邊遠海島和濱海地區通電保障系統。篩選高效海洋能源生物,建設產業鏈示范工程。
8. 海洋典型生態系統修復示范工程
選擇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建設3個~5個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并在對自然資源、生態系統和主要保護對象影響評價的基礎上,建立生態旅游示范模式。重點包括建立灘涂生態系統修復示范區,集成示范、推廣耐鹽植物修復技術;建立濱海濕地、紅樹林和珊瑚礁生態系統修復工程,實施退化區原位修復和異地修復技術開發和綜合示范;建立功能衰退的養殖生態系統修復示范工程,綜合示范應用養殖容量控制、人工魚礁和海藻床建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