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增長卡在何處?求解“收入倍增”困局
根據全國總工會第六次職工調查所獲資料分析,2008年7.75億普通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只占GDP的29%,平均年收入11277元
文/王煉利
長期以來,相當部分群眾對國家統計局的居民收入數據持不信任態度。筆者多年追蹤研究居民收入問題,經過認真核對后發現,居民收入在“總數”上沒有大問題,問題出在不能“人均”,一“人均”,便將很多問題掩蓋了。
普通勞動者報酬有多少
首先,對于農村居民收入,根據《中國統計摘要(2009)》統計數,2008年中國城鄉就業人員總數是7.75億,其中鄉村就業人員4.73億,占61%。而2008年分攤到每個鄉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是4760.6元,那么7.214億鄉村居民的總收入就是3.43萬億,相當于每個鄉村就業人員年收入7252元。
其次,對于城鎮居民收入部分,2008年中國城鎮的“單位從業人員”是1.7096億人。其中,“單位職工”是1.1515億人,占“單位從業人員”的67%。國家統計局每年公布的職工工資,就是指這1.1515億“單位職工”的職工工資。
“單位職工”為什么比“單位從業人員”少1/3?根據國家統計規則,私企職工不屬于國家統計的“單位職工”范疇。而私企職工2008年已有5124萬人。計算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收入,顯然不能忽略私企職工的收入。
根據全國總工會第六次職工調查所獲資料,包括私有企業在內的單位職工平均工資,2007年是16395.48元。現官方宣布的2008年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17.2%,則2008年包括私企在內的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為19216元,與中國城鎮的“單位從業人員”相乘,3.29萬億就是城鎮單位職工(包括私有企業職工)的工資總收入(其中也包括在“單位”工作的進城農民工工資)。
2008年城鎮還有3609萬個體勞動者,以國家統計局數據計算,他們的總經營凈收入共0.88萬億元,平均每個個體勞動者收入2.44萬。
同時,2008年,城鎮還有什么類都歸不上的9505萬就業者。這些人雖然根據統計部門對“就業人員”的定義,“在一定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從事一定社會勞動并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屬于就業人員,但他們沒有“單位”,也沒有在“個體”登記過,應該是屬于沒有相對固定工作的一族。這部分人的工資就按全總調查的普通工人人均工資2008年增長后的工資數據計算,收入總數是1.63萬億。
以上相加為9.23萬億,扣除重復計算的農民工工資收入后,就得到了2008年中國普通勞動者報酬總數,共8.74萬億。這意味著,2008年7.75億的中國勞動者的勞動收入只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9%,每個勞動者的平均年收入11277元。中國的國民消費之所以難以啟動,根源也許在此。
以上是勞動者報酬全貌,但不是居民收入全貌,居民收入還要包括“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兩項。根據中國統計年鑒公布的人均財產性收入計算,2008年國民的財產性收入約有0.34萬億;轉移性收入主要是指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離退休金,2008年,國民的轉移性收入約有2.62萬億。再相加后共11.7萬億元,這就是筆者計算的中國普通居民總收入,也只占GDP的39%。